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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深学笃行正确政绩观 奋力书写强国新答卷

发布时间 :2026-04-07
来源 :《党课》2026年4月·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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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学笃行正确政绩观 

奋力书写强国新答卷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庄劲雨 张荣臣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思想深处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问题。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尺。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命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擘画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范式。这些重要论述既根植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又传承了百年大党的优良传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理论升华,是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一)理论意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国家治理理论

马克思主义本质上规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这一初心使命,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与时代同频、与人民同心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政绩观的核心问题,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点、“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评价体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突破了西方功利主义政绩观的局限,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学说和国家治理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中国化时代化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同时,这些重要论述与党的创新理论一脉相承、与时俱进,根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等相贯通,形成了逻辑严密的理论架构,为党员干部认识和创造政绩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实践意义:为新时代干事创业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直面干事创业中的突出问题,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实践品格,系统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命题,是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更好履职尽责的“指南针”和“方向盘”。

政绩观要以实践导向校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如果以错位的政绩观为指导,在作风上必然表现为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弄虚作假,调查研究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热衷于搞“政绩工程”,打造精致的政绩“盆景”,以“作秀”代替“做事”,以“造势一时”代替“造福一方”。创政绩不是做表面文章、求短期效应,而是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核心是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宗旨,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时代意义: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紧扣新时代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回答了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具有鲜明的战略导向,系统回答了“如何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支撑民族复兴伟业”这一时代命题。新时代以来,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科技领域实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好,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正确政绩观的引领和支撑。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县乡村集中换届之年。当此时,党员干部更应全面系统学习、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把精力集中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用实际行动诠释“事不避难”的时代价值。

二、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逻辑严密,涵盖政绩的价值取向、核心内涵、实践路径等方面,可以归纳提炼为“七大核心要义”。这七个方面相互联系、彼此支撑,形成完整体系,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

(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以客观规律为遵循,以科学决策为支撑,以实干苦干为路径,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错误政绩观则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盲目蛮干、好大喜功,通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寻求短期政绩,但长远来看,必将损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破坏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从政党建设的维度看,政绩观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决定着党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从实践发展维度看,政绩观直接影响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成效,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从党群关系维度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的根源,本质上就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不仅浪费资源、延误工作,更会疏远党群关系、侵蚀执政根基。一个胸怀远大目标、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政党,必然凭实绩立身致远。因此,解决好政绩观这一根本性问题,是确保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偏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党性作为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校准党员干部自身政绩观的根本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的强弱,直接决定政绩观正确与否、践行好坏,只有以坚强党性摒弃自身私心杂念,才能确保政绩创造不偏离正确方向。

衡量党性强弱的核心标尺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必须坚守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价值追求。需要注意的是,党性并非随党龄增长或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持续的理论学习与实践磨砺中不断强化。当前,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就在于党性修养不足,私心杂念作祟,容易被消极和错误的东西所浸染,久而久之“气血不足百病生”。党员干部唯有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确保政绩始终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所系与价值追求,深刻彰显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员干部的政绩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与拥护之上。

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搞劳民伤财的虚功。党员干部既要努力化解当前民生领域的难题,又要着眼于完善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既要关注人民群众物质层面的需求,又要重视人民群众精神层面的追求。人民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只有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才能创造出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四)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政绩创造的核心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彻底摒弃“唯GDP论英雄”的片面认知,树立与新发展理念相契合的政绩观。

从发展阶段特征来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粗放式发展模式带来的资源约束、环境压力等问题日益凸显,必须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因地制宜推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生态保护、区域协调发展,既追求合理的增长速度,更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五)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

“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集中彰显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精神境界与历史担当,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实践准则。“功成不必在我”强调政绩创造的长远性,要求党员干部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功成必定有我”凸显政绩创造的责任感与主动性,要求党员干部强化担当精神,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作为、贡献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是政绩的生成路径。任何经得起检验的政绩,都不是喊出来的、装出来的,而是踏踏实实干出来的。坚持以实干出政绩,要求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不折腾、不反复,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敢于担当、直面矛盾,也要尊重规律、科学施策,避免盲目蛮干,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的好评价。

(六)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风向标”与“指挥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构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框架,核心是突破单一指标束缚,既看发展成果也看发展基础,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经济效益也看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应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将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风险防控等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弱化单纯经济增速排名权重。要强化分类考核,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设置差异化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的针对性与科学性。同时,要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紧密挂钩,形成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从制度上杜绝“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与否,直接影响政绩创造的方向与成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核心是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要聚焦关键环节,一方面,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以权谋私、虚报浮夸等政绩观扭曲行为。此外,还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严肃查处政绩观严重偏差的违纪违法行为,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键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党员干部要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铸牢政治忠诚

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摒弃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整治只表态不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惠及人民。

(二)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实践坐标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核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举措要更加精准务实,切实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党员干部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当前特别是要聚焦科技创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立足于人才培养,不断培育创新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要在聚焦产业升级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绿色转型;要在聚焦区域协调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三)坚持做坚定行动派、实干家,彰显务实本色

当前,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浪潮,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及深化改革的新呼唤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党员干部应发挥行动派、实干家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激励全国人民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苦干”打底、“实干”为要,将政绩体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转化为现实成果的过程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方向,以系统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围绕“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目标要求、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到位。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