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路同行,认识虚假医疗广告



项目简介-
项目是做什么的?
针对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争议增多的情况,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社工和东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心社工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策划和实施“医路同行”--医疗争议介入与支援计划服务项目。
项目的目的是什么?
1.提升有医疗争议的患方群体处理医疗争议的“自助”能力,完善医疗争议处理的社会支持。
2.提升东莞市民预防和防范医疗争议的能力,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以医疗争议介入为主,协助有医疗争议的患方群体处理医疗争议。
2.以医疗争议支援为辅,向东莞市民普及预防和防范医疗争议知识。


活动进行时



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就医安全,识别和防范虚假医疗广告,掌握查询医疗广告的正确途径,提升社区居民的防骗意识,2024年7月7日上午,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医路同行”--医疗争议介入与支援计划服务项目社工在石碣镇水南社区广场开展了“医路同行”主题活动,主题为“认识虚假医疗广告”。

宣传时刻&群众合照



近年来,医疗广告宣传骗局频发,给社区居民带来了较大的财产损失,也带来了较大的身心健康损害,成为了社区居民深恶痛绝的现象。社工通过设立宣传摊位、发放宣传单和有奖问答的形式在石碣镇水南社区广场向社区居民进行宣传,讲解了虚假医疗广告的特征、识别的方法和投诉处理的途径,现场展示如何向卫生行政部门查询医疗广告信息,解答社区居民对虚假医疗广告处理方面的疑问,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巩固社区居民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认识。社区居民朋友积极参与互动,也表示会积极的将识别虚假广告的知识带给身边的人。



社区居民表示宣传的内容实用性强,可以避免医疗宣传中很多的陷阱,通过本次宣传,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了谨慎辨别虚假医疗广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了安全就医的意识,保障了社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错过宣传活动不要紧
实用的预防虚假医疗广告的知识请注意查收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关于医疗广告的规定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正规医疗广告查询指引
正规的医疗广告具有广告批准文号,查询方法如下:
1.查询医疗机构广告审查文号:搜索进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站内搜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即可查询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含广告审查文号及有效期。
2.查询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搜索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点击“服务”,再点击下边栏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查”,点击“广告查询”,选择“药品广告查询”。
3.查询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搜索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点击“服务”,再点击下边栏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查”,点击“广告查询”,选择“医疗器械广告查询”。
4.查询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搜索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点击“服务”,再点击下边栏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查”,点击“广告查询”,选择“保健食品广告查询”。


虚假医疗广告辨识8法
1、说的太绝对的,请注意识别,不可轻易相信。
2、声称“专治疑难杂症”、“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请提高警惕。
3、声称是“祖传秘方”、“民间有效偏方”的,请注意识别,不可轻易相信。
4、街头巷尾散发的关于医疗机构的宣传杂志,免费体检或优惠卡、无痛人流等广告,多属于非法医疗广告,请注意辨识。
5、广告中只留电话和信箱的,请提高警惕,可以全面了解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内容后再做决定。
6、利用专家、病例、患者做证明的,请注意辨识,以防诈骗。
7、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请注意。
8、没有广告批准文号的就是非法医疗广告。


-事项须知-
乐雅医务社工提醒大家:一旦觉察受愚,应保存发票或药物作为证据,及时向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报案,亦可直接拨打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69-12345,以便执法职员汇集证据打击非法行医,挽回患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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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坤、黄肖锋
图文|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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