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的通知

关于第二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现将第一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条件通知如下:
一.计划名额
1. 国家杰出医师:2人。
2. 国家优秀青年医师:3人。
二.选拔条件
(一)国家杰出医师: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风医风正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2.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两院院士原则上不再申报。
3.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临床实践能力突出,在重大疾病防治、疑难重症救治方面疗效显著,诊疗效果处于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已发表数据的先进水平;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或传染病防治中贡献突出。防治兼备复合型人才优先考虑。
4.学术造诣深厚,主导医学前沿或国家重大健康需求或国内外多中心大样本的临床研究,学术成果丰硕,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影响力。
5.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出众,有自主创新的预防、诊断、治疗和保健适宜技术并在临床得到应用与推广,被国际指南引用,主持或参编国际、国家级诊疗指南。
6.在临床工作中,坚持传授临床技能,悉心培养学生,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具有带领本学科(专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国家优秀青年医师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风医风正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2.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90%,临床工作表现位居本专业领域前列,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较强,在重大疾病防治、疑难重症救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成为本专业领域带头人的潜力。防治兼备复合型人才优先考虑。
4.科研创新发展潜力大,参与医学前沿或国家重大健康需求或国内外多中心大样本的临床研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
5.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强,有在国内外开展前沿技术的能力和把开展的诊疗技术介绍到国际医疗领域的竞争力,具有自主创新并在临床应用推广的发展潜力,参与制定国家级诊疗指南,有改写国际临床诊疗指南的影响力。
6.在临床工作中,注重传授临床技能和培养学生,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形成的临床团队诊治成效突出、社会反响好,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具有协助本学科(专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其他说明
1. 满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请于2026年7月28日16:00前,至人力资源部108房间阅读完整版文件,并U盘拷贝相关材料。
2. 满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准备近10年(2016年1月1日—2026年7月28日)的病案首页数据,并通过数据检测。接口标准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保持要求一致,数据提取角色为“主任\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详见《数据准备注意事项》。中医院如有申报,需要按照病案数据表样格式整理并测试通过后上报。
3. 各位老师需在2026年7月29日12:00前完成申报。
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