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健康 宪法守护民生 —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2025年12月4日,我国迎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明确宣示,到“公民患病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庄严承诺,宪法用坚实条文为全民健康筑牢法治根基。
宪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写道:“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这构成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宪法基石,将 “人民健康” 置于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彰显了 “以人民为中心” 的宪法精神。
宪法赋予国务院、地方政府领导管理卫生事业的职权,明确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卫生事业的权利。这意味着每一项医疗政策的推进、每一处医疗设施的建设、每一次诊疗服务的开展,都有宪法作为根本依据,为医疗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了最坚实的法治保障。
宪法关于医疗卫生的规定,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既传承 “群众性卫生活动” 的优良传统,又顺应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需求。从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实践,到分级诊疗体系的逐步完善,宪法精神始终指引着医疗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作为医疗卫生工作者,我们是宪法精神的践行者,更是人民健康的守护者。在此国家宪法日之际,医院向全院职工发出倡议:
深学细悟宪法精神,将宪法关于医疗卫生的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依法执业思想根基;
严格恪守法定职责,在诊疗服务中践行“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宪法原则,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主动传播法治理念,向患者及公众普及宪法赋予的健康权利与义务,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我们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宪法精神融入医疗服务的每一个细节,用法治力量守护生命健康,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坚实的医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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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欣雨 朱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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