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预交金管理具体办法 (主要内容)

为规范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2025]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实事,优化群众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和改革预交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预交金管理具体办法
(一)门诊预交金管理
1.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门诊预交金的清退。
2.依规保留以下特殊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保留部分诊疗项目门诊预交金,具体情形如下: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检查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6)急诊、急诊留观、门急诊手术等情形和老年人等确有需求的特殊群体,在患者自愿前提下保留门诊预交金。
(7)其他必备情形。
(二)住院预交金管理
1.住院患者身份确定
住院患者按照参保类型划分为:职工医保患者、城乡居民医保患者、自费患者。全公费、商业医疗保险等非实时结算患者归为自费患者。
2.病种目录与各病种预交金额度的确定
(1)按照疾病分类代码下的疾病名称确定住院病种目录。
(2)各病种预交金额度的测算以近三年出院患者主要诊断(应与疾病分类代码对应)作为住院预交金病种,分别测算出各病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平均值,将上述自费费用平均值作为病种预交金额度。(见附表一、附表二)
(3)费用或者报销比例发生重大变化时适时调整。
3.自费患者按照职工医保病种次均费用额全额交纳住院费用。
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可先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4.住院预交金交纳管理
(1)住院患者账户余额不低于200元。患者住院后可多次交纳住院预交金,直至交足所患病种预交金额度。
(2)患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按照病情发展情况补交住院预交金或追加预交金额度。
①职工医保住院患者住院费用超出病种常规均值且交纳的预交金额低于该患者当前住院费用总额30%的,需补交至住院预交金不低于当前住院费用总额40%。城乡医保住院患者住院费用超出病种常规均值且交纳的预交金额低于该患者当前住院费用总额40%的,需补交至住院预交金不低于当前住院费用总额55%。
②患者为两次(含两次)以上转科的复杂疾病患者。需追加额度为患者次要诊断(原则上按第一个)病种预交金额度。
③患者本次住院需要治疗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的复杂疾病或重症患者。追加额度为患者次要诊断(原则上按第一个)病种预交金额度。
(3)对于抢救患者可暂缓交纳住院预交金。待病情稳定后,须交足预交金额度。
(4)对于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可先按相似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额度。
(5)取消本院职工为患者担保住院预交金便利。
(6)患者管床医生和责任护士为患者预交金额度催交第一责任人,患者所在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为预交金催交连带责任人,应每日定时查询责任范围内在院患者预交金欠费情况,及时告知并督促患者或家属及时足额交纳。
二、预交金结算管理
1.医院在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房结算等便民措施下,患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推行线上结算服务,实现住院费用的在线查询、结算、支付和预交金查询功能。同时医院保留部分窗口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住院费用结算和预交金交纳的需求。
2.预交金退还原则上应当通过原支付渠道办理。
本办法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