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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0
来源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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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根据《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汴财科〔2022〕3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市人民医院设立2023年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支持实施一批应用研究项目。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属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管理。支持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牵头)单位须是开封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规范健全,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基础和能力。

 

  2.申报(牵头)单位须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3.项目应按照指南支持领域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详见附件1)。

 

  4.高等院校申报项目须与开封市的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协议。

 

  5.严禁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立项的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立项和资金支持。

 

  6.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攻关项目,截止2023年10月30日(纸质材料受理日期)未能结项或验收的,不予受理。

 

  7.项目单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诚信状况良好。对在失信期内的相关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系列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8.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汴财科〔2022〕2号)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

 

  3.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5日下午18:00。

申报方式: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教科邮箱hhyykjk@163.com,纸质版送至科教科227房间

类型

所需材料

要求

电子版

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教科邮箱hhyykjk@163.com

 

纸质材料

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项目申请书首页作为项目书封面装订

 

 

 五、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科:0371-23865226

 

市科技局社会农村科:0371-25962367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23906903


附件:

申报书

申报指南

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