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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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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指南》通知,现将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申报人须为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进入河南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报项目属自然学科,涉密项目须脱密。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2023年度全省计划遴选30名左右,每人在站期间资助50万,分2年拨付。其中,80%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从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20%为科研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思想品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4.申报学科含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报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报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同等条件下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7.新进站的申报人须为自河南省相关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8月30日)起进站一年以内的博士后人员,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博新计划”,须依托河南大学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8.申报人获批后,须全职在河南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未进站的获批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9.留学回国博士不能申请本项目;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请本项目。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1);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

4.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

5.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二)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

3.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应届博士可不提供);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项目、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每项不得超过3个,按级别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并标注(如国家级、省部级、厅级等)。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附件5)。

(三)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务必正反两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

2.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同步报送电子版一份。

五、有关要求

1. 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均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后果。

2. 申报人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周三)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封皮统一为浅蓝色)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申报人证件照电子版及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邮件按“2023年度中原博新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联系邮箱:hdhhyy@126.com

联系电话:0371-23906055


附件: 1.2023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4.申报人员汇总表

        5.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