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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察

@党员干部: 做好廉洁自律,千万不可贪杯酗酒

发布时间 :2020-07-02
来源 :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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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而不往非礼也”,是乡土中国礼尚往来的朴素观念,探亲访友、人情往来,酒往往难以避开。但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洁身自好,遇酒要适量,决不可贪杯酗酒。

 周公专门作了一篇《酒诰》告诫后人:“无彝酒”“德将无醉”。大意是,不要经常饮酒,要用道德来约束自己,更不要喝醉了。当然,酒没有错,错在为官者贪酒酗酒。

     为官者是社会的标杆,理应代表着一种公平、正义的形象。不管是处理民生问题,还是执纪执法,都需要清醒的头脑、良好的仪容、崇高的威信。倘若为官者嗜酒成癖,如何能赢得群众信任?又如何能担当大任?为官者使命在肩,万万不可嗜酒酗酒。倘若饮起酒来,忘掉了自己是谁,丢掉了职责使命,就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有些人放不下酒杯,总以为别人敬酒、朋友相聚,不喝是伤感情、丢面子。殊不知,保持形象才是真正的面子。丢掉形象、忘记职责,哪里还有什么面子?不喝酒、不嗜酒不仅不丢面子、不伤感情,反而能保持良好的作风形象和精神状态,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当下,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持续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少地方党委政府都颁布了禁酒令,坚持工作日严禁饮酒,党员干部因喝酒误事、饮酒违纪的事比以前明显减少。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忘乎所以,他们中有的喜欢贪杯、不知慎酒;有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莎士比亚说过:“每一杯过量的酒,都是魔鬼酿成的毒汁。”对党员干部来说,“管却自家身与心”,少些酒气,多些书卷气,才能实现“胸中日月常新美”。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平常每一天,党员干部都不能贪酒酗酒,而应时刻铭记职责使命、党纪党规,永远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上,把“民心工程”放在手上,永葆共产党人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