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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察

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 :2019-10-08
来源 :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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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举报的一般流程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1. 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说明或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举报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西门大街115号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北院区  纪委监察室 

  邮政编码:475000

  举报电话:0371-23906097  23906098